容慧雯 公理堂

倫敦傳道會(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,下稱倫敦會)是三個組成香港新界傳道會的基督新教組織之一。倫敦會並不是一個由個別宗派教會成立的傳道差會,而是由來自不同教會背景的基督徒攜手合作,一同組成的一個跨宗派的、要將福音傳到世界去的宣教團體。
倫敦會的成立,正值十八世紀晚期英國福音派覺醒,強調個人皈依的重要性,並進入屬靈復興與探索的一個非常特別的時代。倫敦會打破了當時教會很多固有的框架:從專注於教會內在的改革運動轉向對外的基督新教宣教運動,由國教轉變為普通民眾的宗教,從屬於主流的、上層的教會走向屬於社會貧窮的、低下的和受壓迫的工人階級。倫敦會早期的傳教士,大多沒有高深學識,亦鮮有受過正統的傳道訓練,他們多是帶職傳道,多幹著工匠、鞋匠等低下階層工作以賺取微薄薪金維生,常受有識之士嘲笑。然而,正是他們獨特的社會階級背景,他們對社會具有敏銳的批判能力。他們不單是傳道者,同時也是社會改革家。
倫敦會的創始成員於一七九三年開始響起「到世界去傳播福音」的呼聲,其後他們聚集在一起,商討要聯手成立一個傳教差會。一七九五年九月,傳道會(Missionary Society,倫敦會前身)於倫敦舉行成立會議,當時已有二百名牧師出席。傳道會自成立之初已獨立於各宗派教會,其性質是跨越宗派和國界,以傳播福音為主要目的,容許地方教會自決其治理方式,而不囿於任何教會模式。傳道會很快便發展起來,從籌募經費、培訓和篩選傳教士,以至推動各種宣教工作。一八一八年,傳道會更名為「倫敦傳道會」。
倫敦會自成立以後,陸續差遣傳教士到不同的地方去傳福音,包括南太平洋(1796)、北印度(1798)、南非(1799)、南印度(1804)、中國(1807)、馬達加斯加(1818)、羅得西亞(1859)、博茨瓦納(1862)、新畿內亞(1872)及贊比亞(1887)等地。踏入二十世紀後,基於宣教本土化及去殖民化的過程加快了,人們日益渴望能將宣教工作交給本土已自立的教會,加上倫敦會成員中有幾個公會陸續有了自身的傳道差會,主力成員只餘公理宗教會。一九六六年,倫敦會與英聯邦傳道會(Commonwealth Missionary Society)合併,易名為公理宗聯會世界傳道部(Congregational Council for World Mission)。一九七二年再與英國長老宗海外傳教差會合併,後者歷年在中國(1847)、孟加拉(1862)、台灣(1865)、新加坡(1881)及馬來亞(1881)的傳教事業也一併歸入新的組織之內,一九七三年更名為世界差傳會(公理會與歸正教會)(Council for World Mission (Congregational and Reformed))。一九七五年在新加坡舉行的諮詢大會上,深感有必須徹底改革的必要,決定廢除傳教差會一向從西方傳給東方,北半球傳給南半球,富裕地區傳給貧窮地區的傳統,擺脫施予者與受惠者的身份界定,同時邀請了百多年來資源充足的支援教會及受惠地區的教會領袖,以平等夥伴和互惠互利的關係一同成為會員,新組織「世界傳道會」(Council for World Mission,取消名稱中的(Congregational and Reformed))於一九七七年正式成立,加入新組織的有二十二個來自非洲、迦勒比、歐洲、東亞、南亞及太平洋六個區域的會員教會。此後,世界傳道會透過分享人才、技能、資源和見解,持續支持會員教會的宣教工作。
參考資料:
- “History”, The Official Website of Council for World Mission, https://www.cwmission.org/about/history/ (accessed 20 June 2025).
- 〈敢於做夢〉,《匯聲》第456期(1995年6月),頁1。
- 〈世界傳道會知多少?〉,《匯聲》第456期(1995年6月),頁1。
- 容慧雯:〈使命與傳福音(二)——倫敦傳道會的傳統〉,《匯聲》第555期(2003年11月),頁6。
- 梁遠耀:〈使命與傳福音(三)——一個新的宣教計劃〉,《匯聲》第556期(2003年12月),頁7。